到目前为止,2008级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的同学毕业综合实践(顶岗实习)的时间已有二个多月,大多数同学,学以致用,努力刻苦,在各自的实习岗位上做得很好,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但现有一部分同学由于种种原因想离开原来的实习单位,为此,我分院作出如下规定:
1、由于毕业综合实践、顶岗实习算二门课程,故原则上每位同学要到金融单位实习,凡是学校统一安排实习单位的同学,不能离开原单位,若离开,二门课程作不及格处理;
2、对目前已离开单位或没有找到实习单位的同学,定在9月20日前找到与金融专业相符的单位进行实习,否则二门课程作不及格处理;
3、对确实找不到实习单位的同学,9月20日前与班主任联系,统一到我院金融服务公司相关岗位实习。
特此通知,希同学们相互告知。
财会金融分院投融资专业
2009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