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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课余素质教育社团活动平台细则
2007-05-07 00:00  

一、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平台的目的与意义

为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文化活动,提高学生兴趣爱好,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营造丰富多彩又具有我院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进一步促进我院社团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素质教育实施纲要》的要求,和《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社团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社团活动平台的内容与要求

(一)、比赛获奖类

凡在校内外的社团活动类比赛中获奖,按照活动级别及获奖名次的不同,授予不同的分值(素质分/人):

名次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国家级

10

8

6

4

省级

8

6

4

2

市级

6

4

2

1.5

院级

4

2

1.5

1

(二)、作品发表类

凡在校内外的刊物上发表自己原创的各类作品,按照发表刊物的级别,授予不同的分值(学分/人):

刊物级别

全国性报刊

省级

市级

院级

分值

10

8

6

2

(三)、社团培训类

凡参加学院社团类培训班、活动、讲座,每次参加授予不同的分值(学分/人):

形式

培训班

活动

讲座

组织策划

工作人员

参与

分值

2

2

1.5

1

1

(四)、社团干部类

凡加入我院社团联合会,各社团,以在社团的职务不同,授予不同的分值。详见《学院课余素质教育平台统一授分的原则意见》。

三、社团活动平台考核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院学生。

(二)社团活动平台授分单位为学院团委、社团联合会。

(三)申请社团活动素质教育得分的证明材料

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比赛类活动获奖者须凭有关获奖证书申请素质分;各类作品发表的,必须以发表原件或录用证明(通知)申请素质分;参加社团培训类活动和讲座,必须以活动负责人或相关老师的证明申请素质分;参加各类社团须凭相关会员证件申请学分。

(四)其他

1、同一作品在不同刊物上发表或被转载的,以发表刊物级别最高的对应分值授分,不予重复授分。

2、同一作品在不同级别比赛中获奖,以数次获奖对应分值中的最高值授予学分,不予重复授分。

四、注意事项

学院社团活动类平台由活动组织者负责统计,并将结果汇总到社团活动平台评分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进行审核、确认,并在下个学期开学初的一个月内向学生公布,并进行进一步的核对,核对后的结果将上报到学院,本细则解释权归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如遇学院有关政策、措施调整的,以学院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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