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  学院概况  党建思政  学院动态  教学中心  学生工作  下载中心  先进典型 
当前位置: 首 页>>教学中心>>教研教改>>正文
 
于2016年省特色专业申报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转自:教务处)
2016-12-28 08:50  

关于开展2016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改革创新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和2016年部门重点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深化校级教学改革,推动课堂教学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今后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遴选做好培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教育教学改革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应围绕教育部、省教育厅教学综合改革政策,针对当前高职教育教学实践及改革的趋势与热点,结合学校实际,着重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专业和课程内涵建设、促进教学模式和方法改革、完善教育实践体系、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健全学生培养与评价机制、提升教师教学能力等方面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2.课堂教学改革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应重点围绕学校《课堂教学改革创新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精神,结合专业特点及课堂教学实际情况,深入研究如何改进现有的教学模式、方法、手段和考核评价等,着重从混合式教学改革、信息化教学手段、形成性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开展各类课堂教学改革研究

二、申报基本要求

1.教改项目申报要求

教学改革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教师申报,一线教师申报比例要在60%以上,也可以课程组、教研室、实验室或教学基地等教学组织形式申报。鼓励联合其他部门或单位一起申报。

2.课改项目申报要求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要围绕如何提高教学质量效果设立,形式可多样,但一个项目的研究范围不宜过大。研究人员可以是教学团队,也可以是教师个人,主要是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鼓励富有实际教学经验的教授和教学团队负责人主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同时也支持和鼓励有思想、有活力的青年教师担任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

3.教改、课改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每位教师只能申报其中1个项目。参研人员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立项项目。项目立项后,原则上项目主持人和项目名称不得变更。

4.已经立项为校级及以上教改课改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对于历年学校各类教改项目已到结题时间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本次不予申报。

三、项目经费及建设周期

评选立项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0项,校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20项,资助经费每项均为5000元,建设周期两年。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1.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工作使用教学项目管理系统(外网网址http://xmgl.zjtie.edu.cn:8081/pms/login.do,内网网址:http://192.168.102.50:8081/pms/login.do)进行网上申报立项。

2.申报程序

1)二级学院(部门)组织申报

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项目类别认真填写《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或《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通过“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项目管理系统”上传并提交申请。

申请者所在二级学院(部门)在网上填写审核推荐意见后,于122日前通过项目系统提交至教务处,同时将《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学科。

教务处将根据申报基本要求对各二级学院(部门)推荐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不全或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项目将不予以审批。

2)学校评审立项

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二级学院(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经内网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立项。

四、其他

本次立项项目将作为下次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依据,学校从已立项培育的校级教改课改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省教改课改项目,未经校级立项培育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教改课改项目。

联系人:陈卿  岑华锋  联系电话:86928026  

邮箱:136886493@qq.com

附件:1.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2.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3.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申请汇总表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161110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财会金融学院 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正街66号
电话:0571-86928089   邮编:310018  浙ICP备090582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