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财会金融学院学改革,促进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新机制的形成,提高实训室资源的利用效益,规范有序地做好实训室业余开放,特制定本办法。
1、实训室是高职院校实施能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业余开放实训室,为学生提供实践场所,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也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2、实训室开放是充分发挥实训室现有资源,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的有效措施。
3、实训室开放工作应贯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形式多样,讲求实效”的原则,其目的是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1、实训室开放原则上以学生为主,实训指导教师指导下的模式,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
(1)各类技能比赛,如点钞、小键盘数字输入、会计实务操作、汉字录入等比赛。
(2)各类培训,如用友ERP认证培训、金蝶KIS财务软件应用认证培训、会计电算化证考前培训、各种会计财务软件的培训等。
(3)各类兴趣小组、社团、公司活动,如金融服务公司、会计协会等。
会计基本技能实训室(4405#)、手工会计模拟实训室(4405#)、税务实训室(4403#)、金融服务公司(4403#)、会计“CBE”实训室(3301#)、会计电算化实训室(信息楼4-1、信息楼4-2)
1、实训室业余开放工作是在学院实践教学科的领导下组织实施。系实训基地具体负责实训室业余开放工作。
2、系实训基地设立实训室业余开放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学生开放实训所需材料消耗费和实训指导教师的补贴费。
3、实训室开放项目的申报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3月和9月进行。要填写申请表,统一交系领导、系实训基地审批,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4、参加开放实训项目的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到实训室报到登记,确定实训时间、地点,并按时参加实训。
5、各业余开放实训室应根据参加开放实训的学生数和实训内容等充分做好开放实训前的准备工作。
6、学生进入开放实训室前,应查阅与实训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认真准备实训方案,做好实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实训过程中,实训指导教师应注重对学生实训素质和技能的培养,同时做好安全和实训业余开放的记录。
7、学生进入业余开放实训室,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若损坏仪器设备,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8、学生在实训项目完成后,应向实训室提交实训结果。实训指导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实训态度以及提交的实训结果等内容及时做出评价,在学期结束前报院(系)教学秘书存档。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财会金融学院 200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