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1893~1976):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和理论家,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和领导人。
党纪学习故事
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增强党的团结与统一的重要保证毛泽东历来注重抓党的纪律,提出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他认为,加强党的纪律关键在高级干部。
毛泽东在井冈山革命斗争时期就为工农红军规定了“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后来发展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在执行党和军队纪律方面,毛泽东不允许高级干部有任何特殊。1937年10月,红军干部黄克功因逼婚未遂枪杀陕北公学一个女学生。经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审判,黄克功被处以死刑。黄克功给党中央、中央军委写信,要求从轻处理,戴罪立功。有人也提出国难当头,人才难得,可让他戴罪杀敌。毛泽东态度明确,支持法院判决。他在给边区法院院长雷经天的信中说:“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黄克功依法被执行枪决,从此,“党内任何人在纪律面前没有特殊”的观念深入人心。
由于我们党和军队在过去长期处于被敌人分割的、游击战争的农村环境之下,曾经允许各地党和军事的领导机关保持很大的自主权,以发挥其积极性,但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无组织无纪律状态。毛泽东多次告诫高级干部要克服自由主义倾向,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长征中,张国焘不听从中央北上的命令,坚持南下,公然另立中央,到陕北后受到严肃批评处理。1938年10月,毛泽东在六届六中全会上指出:“鉴于张国焘严重地破坏纪律的行为,必须重申党的纪律:(一)个人服从组织;(二)少数服从多数;(三)下级服从上级;(四)全党服从中央。谁破坏了这些纪律,谁就破坏了党的统一。”
全国解放战争时期,随着形势的发展,毛泽东发现许多地方存在着无组织无纪律状态,严重地影响了党的工作的开展。毛泽东把健全请示报告制度作为加强高级干部纪律性的重要手段。他为中共中央起草党内指示,要求“各中央局和分局,由书记负责(自己动手,不要秘书代劳),每两个月,向中央和中央主席作一次综合报告”。当发现有些地方执行不到位时,他提出严厉批评:“必须坚决地克服许多地方存在着的某些无纪律状态或无政府状态,即擅自修改中央的或上级党委的政策和策略,执行他们自以为是的违背统一意志和统一纪律的极端有害的政策和策略;在工作繁忙的借口之下,采取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错误态度,将自己管理的地方,看成好像一个独立国。这种状态,给予革命利益的损害,极为巨大。”后来,毛泽东又多次重申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仍然没有放松对高级干部的纪律要求。“三反”运动中,毛泽东没有因刘青山、张子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广而同意宽大他们,两大贪污犯被依法处决。当年在毛泽东直接领导下处理此案的薄一波后来说:“我觉得‘三反’斗争经验中最可贵的一条,就是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对清除党的肌体上发生的腐败现象,表现了高度的自觉性和巨大的决心与魄力,真正做到了从高级干部抓起,敢于碰硬,从严治党。”
1954年8月,毛泽东了解到少数军队高级干部存在腐化堕落无视党纪国法的情况,经他批准,中央军委发出《关于制止某些高级干部腐化堕落违法乱纪行为的指示》,点名批评了一些高中级干部,指出:对那些明知故犯屡教不改的人,不论其职位多高,必须给以纪律制裁,对那些包庇犯有重大错误的干部的组织和个人,也要进行必要的查究。这一指示后来得到有效落实,在全军引起了极大的震动,对全军官兵特别是高中级干部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毛泽东在接见高级干部时,曾多次亲自指挥唱“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歌”,其加强高级干部纪律性的用意十分明显。在他的推动下,纪律严明成为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能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和发扬这一优良传统,是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败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