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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金融系团总支章程
2005-12-08 00:00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成员、组织制度、职责

第三章:基层团支部的组织原则、职责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五章:干部的任免和考核制度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调动广大干部同学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财会金融系团总支(以下简称团总支)各部门的职能,热情为全系同学服务,同时也为更好的开展团总支工作,使之高效、有序地运行,尽可能的维护我系最广大同学的利益,做好我系党政领导的助手,促进我系学生工作更上台阶,特制《财会金融系团总支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第二条:团总应严格履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所赋予的权利、义务,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团总支受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团委直接领导,是财会金融系各年级广大团员的领导组织,是传达党团精神、组织发展团员、开展各项团学活动的领导核心。

第四条:团总支应领导所在年级全体团员学习、宣传、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精神,围绕党委、团委的中心思想开展工作,加强对全体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教育,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关心广大团员的学习、生活、纪律,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团的活动,加强对团支部、团干部的考核与监督,为推优、评优和学院的各项评比提供公平、公正的参考资料。

第二章:组织成员、组织制度、职责

第五条:团总支的组织原则为民计集中制。

第六条:团总支设团总支书记一名,团总支副书记一名,组织部、学习部、宣传部正副部长各一名,青年志愿者队正副队长各一名。

第七条:团总支工作实行书记负责制,有权召开书记会议、总支成员会议、各级支部全体会议、支部扩大会议、全体团员大会。

第八条:团总支各成员职责

团总支书记:配合团委做好各项工作,上传下达,领导布署团总支总体工作,并做出决策,领导监督团总支成员及各班团支部工作,对团总支工作负总责。

团总支副书记:辅助团总支书记做好团总支领导工作,参与团总支的各项决策,并积极传达与执行。

组织部:协助团总支副书记全面掌握我系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及时指导各团支部组织建设和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各团支部搞好团员推优、入党工作;负责各团支部收缴团费、爱心基金;指导和检查各支部的组织生活;定期抽查支部工作记录和支部工作手册,负责“三优”评选工作;定期总结团总支的活动,收集整理各支部的工作报告,向团总支导和党总支汇报。

学习部:围绕“三个代表”的重要精神,组织干部群众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配合系党支部党章学习小组开展党的知识的学习;组织政治报告讲座,以及班风、学风建设。

宣传部:负责团总支宣传工作,积极深入宣传党的精神、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团员日常的理论学习宣传,并领导各团支部总体宣传工作。

青年志愿者队:面向全系同学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宣传工作,引导团员青年树立志愿服务社会、服务他人的意识,负责系青年志愿服务工作。

第三章:基层团支部的组织原则、职责

第九条:以班为单位成立团支部,支部书记和委员由选举产生,具体职责如下:

(一)、支部书记负责团内的上传下达及支部内全面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

(二)、宣传委员深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理论学习,宣传先进事迹、人物,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组织委员负责发展团员,监督支部团员的工作,负责支部团员的日常考核、考勤的记载、归档工作等。

第十条:各班团支部认真贯彻团部支已通过的快议,自觉遵守团章和团总支的各项制度,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团支部应依据团章建立健全完善的工作制度、会议制度、议事制度,对团员组织发展、推优、评优提供公平、公正的局面意见及群众评议。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团总支工作的开展在院团委、系党总支的领导以及广大团员都督下进行。

第十三条:团总支工作开展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十四条:团总支会议召开实行例会制度,如有必要可临时召集开会。

(一)、书记会议(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统筹规划,行使决策权,并对全体团员负责;

(二)、总支成员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讨论团的工作,听取各团支部汇报,并对各班团支部工作行使领导、监督的权利;

(三)、团总支可视情况而定召开全体团员会议,布置、听取团的工作。

第十五条:团总支应每学期以书面报院团委、系党总支本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第十六条:各班团支部应每学期以书面(电子文稿)报团总支本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第十七条:团总支的各项财务活动经费实行事前预算、申请,经书记审批、监督的制度。

第五章:干部的任免和考核制度

第十八条:为了保证团总支成员能够尽职尽责,高效开展工作,依据团章制定此制度。

第十九条:团总支各级团干部的产生由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 团总支成员经班主任推荐产生候选人,经团代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团总支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组建三级考核组织。

团员由团支部考核,团支部由团总支考核,团总支由团委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团总支制定奖惩制度,根据书面考核评定、群众意见对团干部进行高速任免。

第二十二条:团总支会议制度、考勤制度另行制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系团总支通过之日起实施。

财会金融系团总支

二00四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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