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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协会组织章程补充
2007-05-07 00:00  

为规范学会活动,增加会员间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特定此制度:

一、 例会

1、无特殊情况,理事会例会两周一次,须做好会议记录。

2、全体会员例会和每学期初的动员大会,期间视情况而定,但是不得少于三次。

二、 例会(包括会议及讲座)制度

1、会议(及讲座、专业辅导课等)实行准时签到制,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到场。

2、例会(及讲座、专业辅导课等)请假需即使交请假条,经会长批准后方可生效。

3、与会期间,必须遵守纪律。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场,若有扰乱会议纪律者作口头警告,累计三次者,扣期末会员总评分,并不得参与“优秀会员”的评选。

4、各部长在每次会议(及活动)前须提前十分钟到场,会后还得留下做会议总结。

三、 评分标准(基本会员分为10分)

1、请假一次扣0.5分

2、迟到一次扣1分

3、旷会一次扣3分,旷会三次予以自动退会处理

4、在本学期举办的赛事中,获三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3分。一等奖加5分。

5、投稿的会员加1分;被入选会刊的加3分;推荐至院刊的加5分。(期间不累加)

四、 期末“优秀会员”评比条件

1、总评会员分不得少于12分

2、平时积极参与学会活动者(如投稿、比赛等)优先考虑。

另: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扣加分的,由评分小组根据评分标准达成一致意见后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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