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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金融学院学生党建中心简介
2018-09-12 17:50  

财会金融学院学生党建中心主要负责学生党建事务,加强学生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的规范管理和素质提高教育,增强支部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以提高学生党员的组织凝聚力和归属感。对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组织并参与专题学习、宣传教育、志愿服务等多种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性认识和能动性;积极为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排忧解难,调动他们工作、学习、生活的积极性,支持和引导学生党员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积极引导优秀的团员青年向党组织靠拢。

一、组织机构

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下设办公室、组织部、思政部和宣传部四个部门,每个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

二、部门职责

(一)组织负责人

主任:1.健全和完善党建中心内部工作制度;2.负责指导、监督各部门的工作;3.负责重要的文件起草,对各项工作进行统筹协调,能够对整个学生党建工作具有整体把握的能力;4.审核中心重要活动;5.负责对外关系,加强本组织与分院其他组织之间的联系。

副主任:1.协助主任的各项工作;2.具体对接主管部门工作,一位监督、跟进办公室和组织部工作;另一位监督、跟进思政部和宣传部工作。

(二)办公室

规范、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的程序性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引导,确保组织入党前思想先入党,强化先进性意识。

1.做好中心重大活动及会议的通知、记录和考勤,整理中心有关文件、文书和档案等;

2.负责审查学生党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相关档案资料,并整理成电子和纸质档案进行管理;

3.负责学院提交入党申请书、接收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员进行审核、公示,及相关资料的管理工作;

4.组织、记录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各项发展条件进行审核;

5.负责整理、递交发展对象的档案资料给组织部;

6.协助完善中心制度建设,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主任、副主任制订工作计划、总结和开展工作

(三)组织部

坚持、完善学生党支部的基层组织建设,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及其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1.负责接收发展对象的档案资料;

2.负责审查学生党支部的预备党员和党员的相关档案资料,并整理成电子和纸质档案进行管理;

3.积极参与分院学生党建工作,组织建立党小组,做好有关服务工作;

4.协助学生党支部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党员发展的培养教育工作;

5.协助学生党支部指导、监督学生党小组开展工作,加强支部建设的规范性;

6.做好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负责对学生党员进行考核;

7.负责党费的收缴以及党费登记、统计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党务工作培训会。

(四)思政部

提供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机会,增强学院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提高用理论指导并服务于实践的能力,培养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时政素养与时政敏感性。

1.组织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学习党中央最新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先进人物事迹,学习中央领导人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主题党日学习活动;

2.负责分院党建班的报名和组织工作,充分利用党建班开展团员思想教育培训,督促交流与发展,不断增强学习积极性,提高学员同学思想政治理论水平;

3.管理、审核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学习情况及成果;

4.负责和党务部、组织部之间进行沟通,及时跟进学生党员发展(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及转正)相关理论学习的考察工作;

(五)宣传部

组织、协助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服务实践活动,全面提升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服务意识与个人素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并对活动进行宣传,加强分院党建工作,展示分院学生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的精神风貌。

1.负责中心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公开学生党建工作的最新动态和各项活动成果;

2.组织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服务实践活动,建设校内党员先锋岗,拓宽校外党员实践点和渠道;

3.联系学生党员组织开展“榜样的力量”主题党日实践活动;

4.管理、审核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服务实践情况及成果;

5.负责和党务部、组织部之间进行沟通,及时跟进学生党员发展(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及转正)相关服务实践的考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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