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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全院教职工上报2016年度科研成果的通知 (转自:科研处)
2016-12-15 15:05  

转学校科研处通知

院属各部门:

为了做好2016年全院教职工年终考核工作,现对全院教职工2016年的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专著、教材、专利、获奖情况等),进行登记。

一、科研成果

上报的成果要求交一份复印件和原件(我校学报上发表的文章只登记,不用提交复印件),经核对无误后,原件返回。

具体复印件要求为:

论文:需复印杂志封面、目录、文章正文及署有刊号的内封。

专著、教材: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显示专著、教材总页码的最后一页。

参与的著作或教材: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表明自己工作量的说明部分。(注:专著、教材如果有多余的副本,请提交一本科研处存档)

获奖:需复印获奖证书

论文、专著、教材、获奖的汇总格式参见:2016学院科研统计汇总表样稿

按规定,上年度未计工作量的科研成果可计入本年度,而本年度科研成果在上报截止日期前还未拿到论文原件的,因此未能计入本年度科研工作量的将列入下年度计算,材料由院属各部门的科研秘书或指定的负责人按样稿上面提供的格式汇总后统一上报科研处(电子稿和书面稿各一份)另外,论文统计中“中国期刊网或维普数据库收录情况”一项,请科研秘书根据检索所得,如实填写“已收录”或“未见收录”,对于未见收录的论文,科研处会进一步核实原因。教材已获得过教务处立项资助的,不需上报。

二、其它需汇总的信息

1.各二级学院需将本部门2016年产学研总结及2016年产学研计划上交科研处(书面稿及电子稿各一份,书面稿需要二级学院盖章)。

2.各二级学院需将本部门教师2016年参加的各类学术会议、本部门2016年举办的各类讲座、2016年教职工参加学术学会情况、2016年二级学院客座教授情况、2016年二级学院校内外实验(训)基地情况及2016年二级学院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情况、2016年度教职工产学研调研情况一并汇总统一报到科研处,以便完整地反映我院的学术交流情况。

3.教材由主编统一把我校的参编人员汇总上报,参编人员不必重复上报,具体编写字数由主编如实填写。论文由第一作者把我校的参与作者汇总上报,其他作者不必重复上报。

4.各项资料由二级学院科研秘书核对好信息、填写完整后统一上报到科研处审核。

三、获奖情况仅指科研成果获奖(论文、课题成果类),其他荣誉如“优秀班主任”等无需上报。

具体汇总格式亦参见:2016学院科研统计汇总表样稿

注:科研成果汇总需要的所有材料上报截止日期均为20161213日。

科研处联系人:王燕红

联系电话:86928033

EMAIL:156646892@qq.com
                             
                                           科研处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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